創造共享價值:「扶貧」而非「濟貧」

文: 2022.07.15 瀏覽數:5001

創造共享價值:
「扶貧」
而非「濟貧」
文.圖/侯勝宗博士
(逢甲大學公共事務與社會創新研究所教授兼所長、B型企業王道中心主任)
 
美國哈佛商學院的策略管理大師Michael Porter曾在2013的Ted給過一場演場,題目是「為什麼商業可以有利於解決社會問題?」 (Why Business Can be Good at Solving Social Problems)。其中,他提出了美國資源分佈狀態的研究數據來支持他的論點—非營利組織所擁有的資源約有1.2兆美金,政府組織擁有約3.1兆美金,但企業可以動支的資源則高達20.1兆美金。所以Michael Porter教授主張企業才是最有資源和能力解決社會問題與環境永續的關鍵。
 
但過往數十年以來,因為資本主義制度所導致的過度競爭與極度貪婪,使人們愈來愈覺得企業的成就,係以損害社會利益和傷害環境為手段,企業不僅沒有幫助問題的解決,它自己才是造成社會、環境,以及經濟問題的始作俑者。故Michael Porter提出創造共享價值(Creating Shared Value)觀點,鼓勵企業應該勇於承擔帶領世界向善的責任,必須帶頭修復企業界與社會之間的裂痕。企業應主動去解決社會與環境問題,用企業善長的創新精神來協助非營利組織與政府去克服這些複雜的困難,這樣不但可以為企業自已創造經濟價值,也同時為社會和環境創造價值。換言之,企業的業務必須將公司成就,與社會進步重新連結起來。Michael Porter大聲疾呼企業必須重新界定為創造共享價值,而不是只追求利潤。目前該是時候,企業應善用自己的資源影響力和創新能力來重塑資本體制,恢復企業的正當性;而這樣的概念也與近年各界所關心的ESG(環境-社會-治理)不磨而合。
創造共享價值可定義為一種企業的經營政策及營運方式。企業在增強自己的市場競爭力時,還必須承諾能同步改善企業與所在社區的經濟與社會環境。創造共享價值的工作,聚焦在找出社會、環境與經濟進步三者間的關係,並進一步擴展這種循環關係。創造共享價值此一觀念是假定經濟與社會進步,都需要以價值為衡量原則。價值是指,相對於成本(包含:直接、間接、有形、無形或外部成本…),你獲得了多少效益(包含:短期、長期、有形、無形、顯性、隱性效益…),而不是只考慮金錢利潤。創造價值是商界早就明白的概念—企業的獲利等於從顧客身上獲得的收入,減去相關成本。但現今企業極少從價值角度來看待社會問題,往往視為邊緣議題。也因為企業的短視,長期掩蓋了經濟與社會事務之間的關係。所以,如果企業可以藉著推動社會福祉與環境永續來創造經濟價值,那人類社會才能邁向永續。
在操作層次上,Michael Porter提出三種方法指引給企業來思考如何創造共享價值:(1)重新構想企業自己的產品與市場(企業單點的共享價值創造);(2)重新定義自己價值鏈中的生產力(供應鍵的全流程共享價值創造);(3)在公司所在地區建立產業支援群聚(生態系的全面共享價值創造)。上述這些「點-線-面」的價值創造重新思考,都是共享價值良性循環的一部分,改善其中一個領域的價值,就可為其他領域創造會。


 
過去許多社會福祉或環境問題都是由政府編列預算,委由非政府組織(NGO)來執行,或者由非營利組織(NPO)主動向各界募款來進行公益的慈惠服務,好補足政府資源無法到位的角落與顧及的族群。此類傳統的單向式社會救助福利模式,比較偏向於「濟貧」。但過於單向式的社會救助與福利補貼,長期以往可能產生被救助者一種習慣性被憐憫的依賴,進而逐漸喪失了自我求生與自力更生的動力。長期以往,將造成永無止盡的社會福利與慈善救助,並沒有從結構層面來解決社會問題。但企業若能帶著創造共享價值理念,結合第一部門(政府部門)與第三部門(非營利組織)一同參與社會問題的解決,更有可能創新出兼顧社會與經濟價值的「授之以漁」解方,改以「扶貧」的培力來讓受助者可以重新站立起來,讓被幫助者也成為價值創造的一份子。
最後,作者也要提醒讀者,並非所有的社會問題,都能靠創造共享價值方案來獲得解決。但創造共享價值絕對可以讓企業有機會動用技術、資源及管理能力,帶領社會進步,推動下一波的社會創新,重新將企業成就與社會繁榮連結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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