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勝宗博士專欄】以移動服務社會:原鄉、口罩與就醫之路

文: 2020.07.01 瀏覽數:12210

讓計程車司機
成為好撒馬利亞人
文.攝影/侯勝宗博士(母校公共事務與社會創新研究所教授兼所長、B型企業王道中心主任)
 

 
今年夏天,有一群具備長照能力的斜槓司機將出現在大街小巷中,我們稱他們為「好撒馬利亞人」。
近來因為肺炎疫情關係,導致許多個人的工作和生計受到極大的影響。為了協助受到衝擊的許多產業、事業,政府以「防疫、紓困、振興」三大步驟來協助民間,投入上兆預算來紓困振興,從顧家庭、護弱勢到挺企業和顧產業。其中交通相關產業算是重災戶,包含從天上飛的航空,到路上跑的汽車運輸和觀光產業,瞬間生意歸零,產業苦不堪言,從業工作者更是無辜。
 
交通部為了協助受重大疫情影響的計程車與觀光產業,推動「協助受重大疫情影響觀光相關產業轉型培訓」,以學代賑輔導交通從業工作者進行專業提升與技能培訓,強化體質促成產業提升,以迎接復出與轉型之準備。由筆者多年前所創辦的臺灣計程車學院協會,也參與在這一波的計程車司機轉型訓練課程。我們抱持著「以學代賑/強化體質/迎接復出」精神,達到產業轉型培訓之目的,將個人過往長期投入計程車產業研究的學術產出,轉化成為易讀易懂的教材,並以上課、實作、討論與戶外見習等多元型式,進行課程的帶領與教授。
 
臺灣計程車學院協會(www.taxi.org.tw)於2014年成立,成立至今已有六年,為全國性的駕駛從業人員的教育訓練非營利組織,也是全國目前唯一「以司機為中心」的社會性組織。計程車學院係由學術、產業與司機所共同組成的利他社會型組織。藉由陪伴、轉化與共善三階段過程,推動「生命影響生命.司機影響城市」共善運動。協會以計程車與小眾運輸車輛為行動載具,提供多元服務與社會關懷;透過學術成果並結合業界力量,共同關懷司機社群,並提供司機一個專業訓練以及工作交流之服務平台;藉由陪伴司機,轉化社會對司機職業形象與身份認同;對外成為台灣接待國際旅人之門面,對內促進社會的和諧與共善。協會致力於提升司機的多元化服務創新,期望培訓司機以更加專業化的服務,翻轉司機的傳統形象,提升自我的職業認同與民眾的社會形象,形塑司機成為社會的「親善大使」。為了培力斜槓司機的多元服務能力,學院開設線上磨課師數位課程(e-learning),讓司機可以不離開車子,即可自行用手機或平板上網學習。

 


 
這次的疫情培訓,計程車學院推出了長照司機線下實體課程,全程共15天,結業可以領取專業證照之外,還幫每一位司機申請到約二萬元的政府補助金,協助生活所需。課程目的在於培訓可以陪伴長者、身障者就醫與出行接送服務的無障礙司機,為即將到來的老化社會與到宅服務預做準備。其中我們有幾天的課程訓練司機長期照顧、心肺復甦術、哈姆立克法、災害發生之搶救與處理。培訓司機取得初期急救人員證照,協助司機具備萬一發生意外時,在醫護人員未到或未將傷患送至醫院前,幫助乘客減緩疼痛、降低生命危險的應變能力。成為聖經中的「好撒馬利亞人」。
好撒馬利亞人是源於《聖經·路加福音》十章25至37節耶穌基督講的故事:
一個猶太人被強盜打劫,受了重傷,躺在路邊。曾經有猶太同族人的祭司和利未人路過,但他們都不聞不問,也沒有主動去搶救協助這位受傷的人。只有一個在社會被人看不起的撒瑪利亞人路過,他反而不顧隔閡,動了慈心照應他。同時在他離開的時候,還出主動付錢把猶太人送進旅店的故事。
後來這個故事就被稱為好撒馬利亞人,流傳至今。在2000多年前的猶太社會,撒瑪利亞人是一群社會中被看不起的底層社會人民,他們雖然有猶太人的血統,但卻被猶太人所鄙視及排擠。聖經這則比喻的意思很明顯,描述著猶太社會中許多有錢有勢的專業人士(例如:祭司和利未人),他們只顧念自己的需要,或者害怕惹事上身,所以很少去幫助周遭有需要的鄰舍或陌生人;反而是名不見經傳的社會底層—撒馬利亞人,他們願意熱心協助陌生路人,主動付出愛心,不計較自己的利益和得失。

 
但是,如今的世道是愈來愈炎涼了。隨著社會的變遷,許多願意助人的現代好撒馬利亞人,反而會因為在路上主動幫助他人,而惹禍上身,讓自己身陷訴訟。例如:媒體常見許多好心人士在車禍現場見義勇為,或者醫事人員主動協助病患的額外需要,但反而好心沒有好報,被對方或家屬誣陷或提告,無辜身陷法律風暴。為了保護這一群願意幫助人陌生人,得以免除法律追究,歐美許多國家紛紛訂定了《好撒馬利亞人法》。
《好撒馬利亞人法》(英語:Good Samaritan law),在美國和加拿大是給自願向傷者、病人救助的救助者免除責任的法律,目的在使見義勇為者做好事時沒有後顧之憂,不用擔心因過失造成傷亡而遭到追究,從而鼓勵旁觀者對傷、病人士施以幫助(維基百科)。在其他國家和地區(例如義大利、日本、法國、西班牙,以及加拿大的魁北克),好撒馬利亞人法要求公民有義務幫助遭遇困難的人(如聯絡有關部門)。例如,德國就有法例規定「無視提供協助的責任」是違法的,在必要情況下,公民有義務提供急救,如果善意救助造成損害,則提供救助者可以免責。歐洲好撒馬利亞人法就要求每個計程車司機當遇到事故或事件時,並基於安全的情況下,必須主動停車下來,提供路上援助。台灣目前也有類似的法規。例如,《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四條之二:「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這個夏天,臺灣計程車學院將完成約300位長照斜槓司機的培訓,投入於失能、失智、失明或精神障礙乘客或長者的日常接送服務,成為社會中隨時隨地的好撒馬利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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