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正忠博士專欄】氣候新經濟–碳中和

文: 2020.12.01 瀏覽數:11389

氣候新經濟–碳中和
文.圖/黃正忠博士(化工73、KPMG氣候變遷與企業永續服務亞太區負責人暨安侯永續發展顧問公司董事總經理)
 
 
習近平在今年九月下旬的聯合國大會線上演說時,出人意表地宣布中國的碳排放目標,包括2030年碳排放達峰點與2060年達到碳中和。中國目前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的28%,近年來氣候異常對中國造成的負面衝擊相當大,已經從環境面的壓力提升到社會安全與穩定的層面。不過習近平所釋出的氣候訊息,在台灣沒有受到多少注意,包括媒體。
 
所謂的碳中和(carbon neutrality),即指排放到大氣的二氧化碳能夠完全被碳匯(carbon sink)所吸收,達到淨零排放(net zero)的效果,而碳匯主要是指經由土壤、森林與海洋來吸收二氧化碳。根據聯合國專家的估計,目前自然界能夠經由碳匯移除的二氧化碳的量每年大約為95到110億噸,但2019年全球就排放了380億噸,高達地球可以完全吸收近四倍之多。目前尚無人造的方法可以從大氣中移除二氧化碳,所以要達到碳中和,只有靠積極減碳與造林之途。
一個國家、城市或企業可以靠購買經特定法令或標準被認可的碳權來抵減(offsetting)自身的排碳量,而達到碳中和的目標,但也不是單靠有錢買碳權抵減就可以宣稱碳中和,而是必須經過積極有效的減碳之後,才能將最後不能再減的碳放量以購買經驗證的碳權來進行抵減。碳權須取得依國家規定的驗證,可能來自合規的再生能源投資、能源效率改善、或潔淨與低碳技術應用所產生的減碳效果。
 
今年十月上旬歐洲議會支持歐盟在2050年達碳中和的政策,其實目前已有五個歐盟國家訂定碳中和的目標:瑞典訂2045年達淨零碳排放;訂2050年的則有丹麥、法國、德國與匈牙利。根據截至2019年6月的統計,全球有17個國家已經訂定在2050年前達到淨零碳排放的目標。
 
要達到碳中和,挑戰何其大可想而知。中國受氣候變遷之苦,近年來逐漸加劇是事實,從氣候到能源挑戰、從水資源到糧食危機、從霧霾到健康威脅,更是從國家安全到國際外交角力,均促使中國不得不提升因應氣候變遷的層級與動能。儘管中國在核能、在一帶一路的化石能源電廠、及能源效率低落等諸多面向飽受國際批評,卻也不能漠視其在再生能源、電動車、包括碳交易體系建立之氣候政策與低碳技術研究等領域的國家進展。
 
說到不等於做到,習近平也沒有提供更進一步的減碳框架資訊。要達到碳中和前,碳排放量的準確盤查與透明揭露是首要之務,沒有準確量測,設什麼目標都是空談,更遑論達標,而這也是中國在碳管理實務上,最受國際質疑的根本問題。造成全球至今仍深陷新冠疫情危機的原因,也與中國政府對於野生動物獵殺與濫食管制不力有關,所以中國碳中和的宣告會不會是空砲彈,值得持續觀察。

 
圖一所示為根據全球碳排放量持續增長與要達成巴黎協定控溫暖化二度C以內之減量需求,無論是國家層級或依產業排放比最後分配到一家企業應該達成的減量,可以仰賴四大類型的低碳策略佈局與行動,來達成必要的減量目標,包括: 減量管理、投資、科技創新、與最後的抵減。當要達成目標更具雄心的碳中和時,四種策略都必須同步加重投入,以深化產出的減碳效益,當減量管理、投資與科技創新的投入不力或減碳效果不彰,就只能期盼有足夠的抵減資源。
 
達到碳中和已是先進國家無悔的目標,雄心背後意謂應該到位的國家低碳藍圖。行不行,將會是低碳國力的檢驗。敢喊出來,值得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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